使馆领区划分
北京领区
北京、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、天津、山东、河北、内蒙古、山西、河南、宁夏、陕西、四川、重庆、甘肃、青海、新疆和西藏
广州领区
广东、福建、湖南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和海南.
上海领区
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江西和湖北
个人身份证明
护照
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因私护照原件,如有旧护照请提供,如旧护照丢失需公安机关开具丢失证明。
护照首页彩色复印件一份
照片
半年内拍摄的2寸(3.5cmx4.5cm)白底彩照2张(照片背面签字)。
名片
如有,可提供2张。
户口本
全家户口本,若配偶及子女不在同一户口本,请一同提供配偶及子女户口本整本彩色复印件。
身份证
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。
结婚证
已婚者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(若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),若证件丢失需在派出所/民政局开具相关证明(此证明需为原件)。
申请表
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表。
资产证明
资金证明
有良好进出记录的,至少半年以上开户的活期存折原件或对帐单:
1)对帐单上需要明确显示持卡人的姓名和卡号并加盖银行章;
2)对帐单上要显出示送签当月的交易记录 ;
3)余额在十万元以上,越多越好
车房产证明
机动车所有权证或行驶证复印件,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、购房合同复印件。
工作证明
营业执照
如申请人在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,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,用A4纸复印,有年检记录(需加盖公司红色印章)。
机构代码证
如申请人在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,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清晰复印件,用A4纸复印,有年检记录(需加盖公司红色印章)
在职证明
1.在职证明一式两份,中文一份,英文一份.
2.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,并加盖公司红章.
3.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:单位名称、本人职务及收入、旅行时间、负责人职务、签字以及电话、传真,和单位的营业执照/企业机构代码证号。并需要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.
4. 如无法提供"在职证明",请提供公司空白抬头纸4张,并加盖公司红章.
学生及儿童
18岁以下的孩子
1. 与父母双方同行,需提供:
A. 三方亲属关系证明公证,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
2. 与父或母一方同行,需提供:
A. 三方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及认证,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B. 不去的一方要出具同意书的公证
3. 与父母以外的非直系亲属同行,需提供:
A. 三方亲属关系证明公证,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B. 父母双方出具的同意书的公证
4. 对于单独成行者,使馆不予受理
准假证明
1.若申请人为在校学生,需提供学校英文版在读证明原件,内容需包括:学校名称,地址和电话,学生所学专业或所在班级,学校假期时间等. 2.学生证复印件
退休人员
退休证
1.退休证复印件。
2.退休人员无需提供工作证明资料,其他资料同一般人员资料。
1)签证官有权要求任何申请人面谈或补充其他材料,申请人需无条件配合;
2)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,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;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,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,同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;
3)"办理时长"为使馆签发签证时,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;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、使馆内部人员调整、签证打印机故障等,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;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,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,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;
4)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,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,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,为唯一依据;
5)申请人如在"出签前"前预定了酒店和航班而最终因拒签产生的损失与本公司无关;
6)如因申请人材料问题导致拒签,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,并不退还签证费用;
7)本社不接受快递到付,如需快递任何资料,请提前向快递公司付清款项。
选择<平邮>默认上门领取护照及资料,选择<快递>默认圆通\增益,选择<EMS>默认顺丰/EMS
8)如有需要请联系客服人员
9)如需开发票,请将抬头告知客服人员,发票内容《代办签证费》,不可高开发票。